多少时间内算窝藏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35:55
熟人打架从公安分局逃出..进我店上厕所2分钟后.拿本人手机想发信息.此时110赶到..本人在不知其从派出所逃出的情况下..属不属于窝藏罪?

最先回答的追加分.
前提条件是..派出所没看好犯人.在看犯人期间.致使犯人逃出派出所.而后逃进我店.

为什么不属于?在多少时间内算窝藏罪?

并且在不知情下.派出所将本人带进派出所拷8小时之久..并硬说我是知情的...派出所这样做法对不对?

第2天还勒令休息整顿.还要本人再进派出所审问..

这是我的责任还是派出所的责任?熟人属不属于逃犯?

窝藏罪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的,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窝藏罪。区分窝藏的故意和过失的关键在于:
  (1)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确告知行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
  (2)行为人是否应知道他人犯罪,如从他人的言谈举止和向行为人提出的种种要求中推断出来。
  (3)窝藏行为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窝藏罪,不能光看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相关证据,以综合认定。如果行为人确定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虚假证明的,不能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窝藏犯罪,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者为其提供钱财,帮助其逃匿或者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从客观上你构成不了窝藏罪。主观上解释一下应该没问题的。
窝藏罪没有时间上限制,主要认定在你的主观意识于客观动作,如果派出所硬说你是窝藏,那么也需要相关证据,总不能说犯罪嫌疑人去谁家谁就是嫌疑人吧!
现在派出所民警把你当作为犯罪嫌疑人,对你进行询问是可以的,公民有配合的义务。

当然不属于了,不知情嘛
刑法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
“明知”是窝藏罪的必要条件。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如果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应理解为,只有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了某人有犯罪行为后,如果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假证明包庇的,才能构成窝藏、包庇罪。但从实际情况来考虑,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不大。首先,一个人涉嫌犯罪之后这所以要逃匿,其目的一般是逃避法院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