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如何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13:40:26
爷爷已过世几年了,留有一间以前买地自己建的房子,只有土地证,户口簿里只有我和爷爷两个人,我爸妈他们都是在另外一本户口本里。我想问的是:土地证可以继承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办理过户(即是把土地证上面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如何办理?还有可以由我直接继承吗?爸爸他们是希望由我继承的。希望各位法律高手不吝指教。
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没有办理继承,以后如果这块地被开发了或者什么了,我拿出写着爷爷的名字的土地证,到时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办理程序: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名称变更的登记,然后再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3.费用:两套房屋的房产证登记费用为80元/套,计160元。两套房屋对应的两宗地的土地使用证登记费用为70元/宗,计140元。合计300元。不过登记费用上各地方可能会有一点点差异,但是总共办下来肯定不会超过1000元。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土地证可以继承。
如果要你来继承,应该由你父母亲和你一起,带身份证和土地证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和上述证件,到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
如果已经建房,应该凭土地证先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公证。

具体问题土地是不能继承的。但可以以继承土地上的房屋来继承的.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