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7:38:29
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1万元的违约金。如果我在约定的合同期未满前,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30天后我离开公司,是否要向公司交1万元的违约金?

你在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提前30天提出辞职,也应该交纳该1万元的违约金。因为违约金是约定的,合法有效。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其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违反该告知义务,则应对此负责,因此,即使你提前30天通知了用人单位,而你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那么你也应当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如果你未提前30天履行通知义务,则你不仅要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还要承担没有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的责任。

如果你离开公司时合同期已满,你不需要交1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