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抽掏资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31:32
我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人民币。在开公司之前由于资金不足跟另外一个朋友借了12万,公司注册下来后将帐上的12万取出来还给了他那个朋友,现在帐户上还剩下18万,请问这样能正常进行业务吗?请问该怎么作帐?有没有违规的说法?如果算违规的话,再以后的时间内发生业务再把空帐添平可以还算吗?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1.如果你们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抽逃了,是通不过工商局的年检的.
2.会计处理时应保持实收资本科目不变,只是减少银行存款和其他它往来账科目就可以了,一般都放在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科目中.
3.只要会计账务处理的好,不用非得再度注入资本达到30万元,前提是你必须将以前的存入交易所单据保留好

是违规的吧。
钱的来往不属于公司业务的经营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