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03:25
我们家买了一套房,那房要在我母亲单位的原厂址盖,因为地皮是我母亲单位的,所以房价要比外边的市场价要便宜(大概1700元/平方米).我母亲单位的好多人都要了房子,然后也和单位签了合同,因为当时是我母亲他们单位要来盖这楼房,所以单位就是合同上的乙方.但没有一年的时间我母亲单位因为资金问题要破产了,所以这个房子的问题也就被延后解决.这些住户也找过单位和在清算破产的市政府工作人员,这都没有结果.但我母亲的原厂址在我市的远景规划上,那块地方以后肯定是要盖居民楼.现在就不能给我们这些住户房子的问题和价格问题上产生的分歧.一是现在我们这的房价已经涨到了大约3200/平方米,还有就是现在要我母亲他们重新签定合同,而和他们签合同的是进住公司的清算破产小组的成员.我们先不管房价会定到多少的问题,我就是想问问,那些进住公司的清算破产小组的人有没有权利来这么做,要是我们这些住户签了合同,清算破产小组一解散,我们这张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有的话,到时候开发商来开发的时候,不给我们房子,我们应当去找哪些部门?
还有个细节忘了说了,就是我母亲单位在签合同的时候已经交了首付款10万元.但现在已过交房期限,而且这部分钱已被单位挪作他用.我母亲单位是集体性质的.

1、你们购买的是集资房,土地是属于单位的,你们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因此只能拥有部分产权,所以也就比一般的商品房便宜很多。
2、清算组现在让你们补交的房款应当是土地出让金,如果是这样你们就可以取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对此一定要向清算组询问清楚)。
3、清算组是否有权向你们出让土地使用权,最重要的是你母亲的单位是何性质的。换句话说就是单位的债务是否是以单位自有财产承担责任的,如果是那清算组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单位财产,是存在问题的,除非没有债权人。
4、最好是和清算组的人询问清楚,你们交了钱是否能够取得全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

清算组是否有权向你们出让土地使用权

没有吧,清算组没权从事清算以外的东东,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