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一个月试用期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49:43
我应聘了一个私人企业,老总给我的答复是使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那么老板最低应支付我多少工资?还有就是如何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我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对这些什么都不懂·

不合法

不合法,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各项保险福利和劳动报酬。
在劳动法中付出相应的劳动和给于相应的报酬是对立的。
就是你上一天班,法律规定那也要付一天工资。

不合法,试用期内劳动者同样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报酬。

不合法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主要为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当然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