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有关民宅修建通风,通水,窥视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29:51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
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