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给他人的钱能否拿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5:03:55

这要分情况,如果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撤销赠与的。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这要看你 赠送者的身份了 这在法律上是非常重要的。在以下情况下我想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赠送人不具备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他未满18周岁 赠送金额超出一定限度 对当事人的经济产生了较大影响 比如你们的 孩子拿自己的几十元钱给同学买了一个礼物 法律不会支持你拿回礼物的 但如果金额过大上百 上千 超出孩子日常消费 数额 法律是支持你的 但还有一种情况 如果孩子经常花几千块钱而现在给同学买一个几千的礼物 法律也不会支持你拿回的,这具体 要看你的所在的经济水平 和法官的人身阅历
这里 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当事人 智利低下 不能独立思 等等
还有 就是你在赠送物品时是否神志清醒 如果你在喝醉的情况下赠送的物品还是可以拿回的 不过具体还要看金额等其他情况
好了写了这么多 这些都是我 自己打的 很辛苦 把分给我吧
最后建议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 前提是物品很重要 否则 就得不偿失了
最后 祝心想事成

看你喽
拉下脸皮去的话别人一定会还
呵呵
随你的啦

已经交付则不能。

拿不回来了

你好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