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关于〈经济法〉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56:11
合同法的主要条款

1、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承诺两个方式。
要约又称订约提议,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要约要,接受要约的当事人为承诺人,或称为被要约人。
在这个题中,服装厂显然为要约人,而毛料厂和毛纺公司是被要约人,因为被要约人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指一个范围内的,所以说,这个题中的被要约人是一个范围内的,即所有符合服装厂条件的厂商都可以作为被要约人。
要约的形式分为口头和书面的两种。口头形式指的是用口头或电话作为提出订立合同的方式。书面形式的是用电报、书信等作为提出订立合同的形式。要约的表示方式,法律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规定的,当事人以自由选择。但是,要约必须以明示方式作出,默示方式不能称之为要约。
在这个题中,显然服装厂都和两家厂子有了要约的形式。
2、 要约自何时生效,应依其表达方式不同而异。如果用口头表达方式,要约以相对人了解时生效。如果采用书面表达方式则以要约送达相对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email)要约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被要约人的效力,二是对要约人的效力。
对于该题,服装厂和毛料厂的要约已经生效。要约一旦生效,被要约人只是取得了承诺的资格,可为承诺使合同成立,也可不为承诺使合同不能成立。因为被要约人并不负有必须承诺的义务,不承诺便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被要约人不为承诺时,亦不负通知要约人的义务。当被要约要接受要约后,则对要约人发生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撤回,也不得随意变更其要约。因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被要约人可能因接到该要约而拒绝了他人的相同要约,或者不向他人发出要约,或者为承诺后的合同履行已经做了某些准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要约要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可能使被要约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并可能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但是,要约也可以撤回,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被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被要约人。但如果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被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情况下,要约将不可撤销。在本题中,要约显然是不可撤销了,所以服装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