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51:21
我单位在06年开具了一张专用发票,但对方退回的时间已经超过90天,并且退回的时间是在5月以后.我单位要重新开具正数发票给对方的同时旧的发票要如何处理

另外,这张旧的专用发票并没有在购货方认证.
对方因为我公司已重新开具销项发票,并且对方也记帐付款,所以并不同意开具申请单,在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处理啊。

这种情况开票机里面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
不过开红字发票是需要对方单位到税务局开一张“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给你们单位才行

叫他们滚!这是他们的责任什么叫自行处理!跟他们记没记账又没关系。这些人哪来的农民什么都不懂!又不是要他们掉肉的事不就是跑趟税务局吗,跟你们领导主管什么的说一下呀。下次记住要对方把通知单寄给你们之后再给他们补开新的正数发票

同意楼上的,这种人太过分了!
再说,超过90天的发票就已经是过期了的,什么是自行处理。是他们不能再用了,没有去认证,也是他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