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赔偿问题怎么样解决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29:08
我爸爸起摩托车被一辆东风标志撞了,导致当场死亡
认定书是
我爸爸 1无牌照
2无驾驶证
3没带安全帽
4越线
对方只有一条:
没有及时刹车
(并没有提到超速什么的,我们问了好多人
他们都说那一条路没有限速着可能吗?)

交警划分的责任是:主要责任是我们
次要责任是对方
(可是我么不服,因为我们是在外地
当地的交警可能受到贿赂,只是我们没有证据
但我们肯定是 事实)
现在没办法以为在外地嘛!只好认了交通认定书

现在我们就是在赔偿这方面希望可以多陪点
我16岁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在就是在合理的情况下全部都有那写赔偿?(农村户口)
总公可以得到多少赔偿肥?
安葬费到时候在赔偿费里扣不扣?

你们应当和对方按7:3的比例承担你们的所有损失。
这些损失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你)到18周岁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还应该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计算: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根据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受害人死亡,在江苏一般是五万。
你把所有上面的数字加起来,再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对方应当支付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