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01:18
5月份开的发票,抵扣联已送到对方手上,对方也已认证。但认为5月份开的发票不规范,要重新开,已认证的发票,对方也已作账。请问如果要作废,要办什么样的手续?

只能开红数发票冲红.

都认证了 干吗还要冲开阿 就算格式不规范也没有关系因为税务局的都通过了 而且是上个月的事情了 只要不是税务局让你重开 你就没有必要重开

如果对方认证的话,说明发票开具没有问题,为什么要重开呢?

既然认证通过了,就没有必要开具红字发票了
如果真的要重开,对方得出具情况说明,你拿着说明到你的当管局发票科咨询,一般理由不充份是可以开红字发票的。

是谁认为不规范呢?既然通过了认证就说明是有效的发票,可以入帐做为抵扣依据了,没有必要重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