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足骨无脚趾,不能从事一般体力劳动.是否满足办残疾证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18:53
左足骨无脚趾,不能从事一般体力劳动.是否满足办残疾证的条件?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
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0.05—0.1
二级低视力 ≥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不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应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境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 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
一级 >90(好耳) <15
二级 71—90(好耳) 15—30
三级 61—70(好耳) 31—60
四级 51—60(好耳) 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