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拆迁补偿款计入专项应付款是否还纳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54:25
我公司收到政府占地付的拆迁补偿款,我已记入专项应付款,但没有找到可以免税的相关文件,不知税务是否还要让交税?
可是没有相关文件,地税不认可怎么办?他们说帐务处理与税收两回事。烦请各位给我相关的文件,我好与他们讲理去。谢谢!

既然是政府补偿的,税也是交到政府的,应该不交营业税。

拆迁补偿是不纳税的。

在政府规划拆迁公告红线范围内的企业,实际取得或收到拆迁补偿收入,不涉及搬迁重建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取得或收到拆迁补偿收入,涉及搬迁异地重建机关报项目的,在抵扣了异地重建新项目支也后有节余的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抵扣新项目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