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47:42
以前的朋友欠我几千块钱,由于当时借的时候是陆陆续续借的,所以没有写借条.
之后找到他,叫他还,结果他妈妈到我家去闹,说什么她儿子不欠,还说什么有本事拿借条.之后他就消失了.
后来有天找到他了,他承认欠我钱,可现在没钱还,钱被他妈妈控制起来了.
我说要不写张字据,写明年年底还,一年半时间绝对可以还的了的,可他却说字据是不会写的,明年7月还.但我当时在听歌,也就用手机录了音.那录音中他承认从我这拿了多少钱.
那这样的话,我可不可以要回我的钱?
通过什么方式要回?
是不是先到居委会寻求调解?
要是调解不成功怎么办?

先居委会寻求调解
调解不成功 去地方仲裁委员 还不行
法院起诉

1、可以找相关单位调解。
2、也可以向起诉,但仅凭录音还不一定能证实债务关系,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如果居委会调解,你可以让居委会为你证明。
3、申请仲裁必须要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实行一裁终裁制,仲裁后除法定事由外是不能再起诉的。

  一般不会。
  民事经济纠纷,银行无权界定谁对谁错。并且最后法院的宣判,不会涉及你在银行的信用评级。因为你没有跟银行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或者在跟银行的交往中,出现了毁诺或者违约的情形。
  但是如果对方是金融机构,或者是有着完善信用体系的机构,譬如铁路系统,那你就要小心了。因为系统会自动对你的信用进行评级,可能会限定对你提供的某些服务或者给与你的某些优惠待遇。

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你可以上诉 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