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的感情,寻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28:57
大家相信爱情呢还是实际?我25岁了,家里人开始帮我介绍,但我还是想找回爱情〉
沉浸在欢乐里
忘记责任/应该做的事是可以理解的
沉浸在忧伤里
就肯定不应该了!
为什么要痛苦着堕落呐?
如果堕落,宁可选择快乐着
你觉得失身是堕落吗?
如果可以在爱和快乐中堕落
总比你现在好
我是女生
也觉得不应该婚前布拉布拉
可是不应该以痛苦为代价
我劝你分手吧。即使你有一万个不愿意。他既然能那么对你,就不是一个很能体贴关怀别人的人。跟着他也,于他于己都不会有什么好处。你做得没有错。振作起来,忘掉以前痛苦,一定要忘。再重新开始。找一个能体谅自己,关心自己的人。
一切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以下是我的qq(当ai已成习惯)我一般下午晚上都在线,有什么苦恼可以向我倾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你能早日摆脱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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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有那么复杂,只要两个人喜欢在一起那种感觉,想为对方付出就是爱了。既然你想和他在一起那就去说吧。如果他还爱你就会不犹豫的重新接受你,如果不爱了那你再努力也不会有结果了。如果你不去努力那是一辈子的遗憾。再找老公也会怀念着他,对你和将来的你和你的老公都不公平的。说不定也是他一辈子的遗憾啊!
爱情其实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完美,其实他很脆弱,我觉得如果是自己爱的,发生关系又如何?但是对于你以前的男朋友,我想还是算了,这种事不应该是你们分手的原因,如果他是为了这个而在一起,那么我觉得这种事是如此肮脏,但如果你们是很自然的发生,我觉得会增进你们的感情,既然都分开了,首先就要学会自己独立起来,以后一定也会找到自己喜欢的和喜欢你的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没有应该不应该,只要自己把握好尺寸就好,换句话说一层膜算的上什么?不要因为没有了,就那么贬低自己,男女本来就是平等的,自己做不到就别勉强别人做嘛~总之,女孩子要有自己个性。。。喜欢自己的人才值得别人来喜欢嘛~:)我随便说说的~呵呵,仅是个人观点,不同意的也别来批斗我哦~
他也许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忘了他吧````
我也曾经喜欢上一个不应该喜欢的人,
看了下面一段话后,
我好多了: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
当他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