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份跨月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请问怎么办理增值税销项负数发票怎么开,越详细越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23:43:24
此发票为购货方名称变更未通知我方,且购货方没认证,购货方本着国税发2007 18号文第四条(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给我单位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我可以不通过购货方直接到我方税务局开销项负数吗为什么税务局不给办理,我是一个新手,真是麻烦,我该怎么办,请指教

应该是购货方带上这张发票和财务章去国税局找税管员开具一张"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证明单",然后将证明单和发票一并退回销货方要求重开即可.

但现在购货方将发票已经退回来了,那就只好你方带上发票和财务章去你方国税局开证明单了,程序是一样的.不过下次再有这种情况一定要求对方开证明单.

你说的这种情况,税务局是应该给你方开证明单的.
去开证明单的时候,是先填写申请单,再填写证明单,这些税管员都会告诉你怎么做.
至于你说的"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我们这没有要求出具过.不过既然税务局要求出具,那你们单位就按税务局要求自己写一份证明吧.

一般单位更改名称,都会给供应商发一份更改的证明,上标有原来的单位名称及其他开票信息和更改后的单位名称及其他开票信息等.不知道对方给你们了没有,如果有的话,把这份证明也带上去税务局吧.

另外税务分开一张"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通知单"给销货方,这样就可以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