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犯私刻公章罪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41:33
我朋友在湖南怀化一个单位全权委托(有委托书)的情况下,在与一家单位(用“甲方”代替)签订了合同时,因为路远不方便,他委托别人刻了一枚该单位的公章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事后由于合同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了纠分涉及到了湖南该单位,该单位报警后湖南公安部门将我朋友抓走了,请问:我朋友在种情况下犯法了吗,他该怎么办??
听郭永生专家说“如果已经有了委托授权就不会涉嫌犯罪,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的”,我心中有些宽慰。但请详细就此进行解释为盼。这里补充一点,我朋友在向甲方提供委托书后,在没有提供其它证件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先允许了工作,是合作在先,合同在后,且签合同的原因是没有合同就领不到工钱,所以才用到了印章。

只要单位认可,犯罪的要件就不成立。如果再是质量纠纷,不存在“骗”的行为,那就不是刑事案件了,而是民事纠纷。

如果是自己收藏的,不作非法用途应该没罪!
反之,用于不正当途径!就必然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