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方面的问题,望对婚姻法熟悉的朋友帮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20:51
双方都是曾经离过婚,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结婚的,后因男方有精神病,以及极度懒惰,好赌,等等缺点另女方严重厌恶,对于男方的精神病是确实有的,第一次离婚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其前妻离家多年后他才被迫答应离婚,据他说他有精神病离婚必须经过他同意(即协议离婚)负责不可能靠打官司离婚,现女方也用其前妻方法逼其离婚,由于男方性格恶劣女方不打算再多见他,顾也搬出自己住但由于房子是女方的,男方自己也有一套房子因为两人结婚原因已经出租.因为房子是女方所以女方不想将自己房子留给男方用想卖掉,考虑到双方还是夫妻关系想问一下该房子能否出售
注:该房子为女方所有,是女方第一次结婚时买的,房产证上名字也为女方,和上述男方毫无关系,仅有关系为两人结婚后装修时男方出了一定费用.
现由于男方知道以他条件不可能再找的到,顾死皮赖脸的不可离婚硬是拖,女方也将自己房子锁上没收男方钥匙后一人搬出租房住,据说她知道一旦该男的进去住下遍会赖着睡在那什么事不做靠女方养他直到女方不提离婚才肯罢休,个人感叹真为女方感到悲哀,彭到这样的男人倒无数辈子的霉啊~~~~
朋友很急,望法律能人帮助,只为卖掉房子,不离婚无所谓她只要永远不再见到他便可

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和男方没关系。你可以买掉该房子。

既然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那么不管双方的婚姻状况如何。房屋的所有权规女方所有。如果女方想变卖房屋的话,变卖所得价款扣除装修的折价之后为女方所有。装修部分的一半规男方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朋友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是她自己的.可以卖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不管你结婚前知不知道他有病,都可以跟他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