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碰到体检后的矛盾问题,请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12:31
我进了一家大公司工作将近一年了,

当时聘书上有这有一条:收到此聘书后到三甲医院体检如发现血液Hbs-Ag呈阳性反应者,本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且此聘书无效.

当时我找人替我抽血(在中国,我们这类人唯有这样)的,然后就入职了,过了三个月试用期,到现在将近一年了.

现在公司要组织体检,我想公司会解雇我,但是,如果我说我是入职后的时间内才感染了乙肝病毒,这样说行得通吗?(入职的体检报告我的是有抗体,但抗体也可以消失的这个我知道.).我现在的状况是小三,肝功能正常.

如果当我是当时作弊的情况处理,合同里面有一条这么写着:

乙方在应聘时未反映真实情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合同,甲方(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须提前三十天通知.

如果按照我是入职后才感染的话,可能会享受医疗期(三个月),当然,我这种病是不可能治好的,那么,我合同是07年底到期的,那么从现在算起
,三个月医疗期后,我还有三个月才到12月底,如果公司此时中止合同,那么我会受到1个月的工资赔偿.

前面两种情况,我怕公司会把我的事情公开出来,我现在处的公司是3000人的大公司,不知道会不会这么做,如果这么做,我的同事不知道怎么看我.

现在我很矛盾,如果我现在辞职,不参加体检,不提前30天通知,赔一个月的薪金给公司,这样可能会走的很潇洒.

以后我想找个公司,我不隐瞒自己的情况了,这样好一点,但听说很难很难.

反正,我现在的这个公司,给我待我最久也只是待多半年而已,只是如果突然辞职,有点突然.

大家说我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希望大家给些意见,非常感谢了!!!!!!
问题补充:我最担心的是,公司会不会曝光我当时作弊的行为,如果公司不会张扬,我可以接受的.
另外,作弊我是不会做的了,因为体检地点就在公司,体检的都是同事,有枪手去的话大家都知道.

在今年5月31日的时候国家颁布了一个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劳动保障法,里面有一条规定是公司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聘用或辞退员工。建议你找一下这个法规,好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