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古典主义时期的时代精神,谈谈贝多芬交响乐创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5:46:29

“古典主义”是一个相当不明确的词,它有几种不同而又相关的含义。一种不很恰当的用法是将它指流行音乐以外的音乐,包括所有种类的严肃音乐,不管它是何时创作的以及为什么目的而写的。而此处所指的是大约1750年开始至1827年贝多芬逝世为止这一时期的音乐。
所谓“古典的”,准确地说,原是指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经典的古代”,那是西方文明两个伟大的时期。多少个世纪过去了,人们回顾往昔,而且企图借鉴那个时代的文化精华。由于优秀的古代文化的影响,人们常将“古典”一词视为有杰出的、卓越的含义。不论什么,如果说是“古典的”,那就意味着它是此类中的佼佼者。正因为这样,使得古典时期的音乐风格迥异于其他时期。实际上这一时期的作曲家在考虑音乐结构时都遵循这一基本概念:一种调性间平衡的概念,给予听众明确的感觉这音乐如何进行;还有段落之间的平衡,听众在聆听一首乐曲时可以准确地知道紧接着出现的内容。作曲家的创造性只是对这个作曲系统和轮廓稍加变化,而不是机敏地或富有进取精神地创作出乐曲来使听众着迷或惊奇。也可以说在音乐创作上不存在所谓“古典时期”,仅有“古典风格”。按照这种风格,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写出了他们的名作。如果说这是杰出的典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种风格并非仅仅出现于他们三人的作品中,这个时期的其他作曲家的创根基本上也是这种风格,也是按照这种传统。
特别是在十八世纪后期,音乐会的活动迅速发展。杰出的演奏家从一个城市到一个城市举行巡回演出,而作曲家作曲手法亦日益更新,要求乐曲有更为逻辑和清晰的形式,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和兴趣。适应这一时代形势的要求,新一代的作曲家从此兴起,其中的三巨头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这就是所谓维也纳古典乐派。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人都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在维也纳活动,他们之间互有影响。他们都是运用奏鸣曲形式的大师,写出了奏鸣曲、交响曲、四重奏这类体裁的不朽佳作;他们也都致力于主题的展开以及利用调性的配置来给抽象的形式注入细致微妙的表情。这些大作曲家的器乐曲给了当时以及整个十九世纪以巨大影响。除了贝多芬后期的作品显得较为艰深外,这三人的作品都既深刻而又通俗易懂,这也促进了这一时期开始的音乐从此走向世界。
以“交响乐之父”海顿、“音乐天才”莫扎特和“乐圣”贝多芬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在音乐史上竖立了一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