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28:39
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都有哪些义务?谢谢各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1年12月29日修正)
第三十条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第三十五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三)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四)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六条 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四十二条 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