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品是否侵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1:18:15
公司创作人员在职期间将其创作的作品发布到了相关网站,其目的应该是与同行业人员进行交流,但现在所有当事人已离职并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工作室,公司方面担心会有客户直接通过网站联系那些已离职的人员做活,因此认为对方在网站发布的作品属侵权,那这到底算吗?如果不算,公司该怎么做才能让客户不至于被离职人员拉走?

不一定是侵权。
关键在于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是否主要利用公司的资源(资金、工作条件等进行创作。
如果利用了就属于职务作品,上述情况属于侵权。
如果其是利用自身条件进行创作,则版权属于个人,上述情况不属于侵权。

是侵权,如职期间创作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如去法院告,举证有些困难。客户被拉走了,就发个律师信件给客户告诉侵权的事情,说如不XXXX公司保留起诉的权利,这样把客户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