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不是属于重复入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45:39
我公司的营业执照是2006年下半年拿到的,在开基本账户以前的费用都是总公司付的,但是今年总公司突然要把前面发生的费用做进06年的账中去(06年的账目已结)。看过相关发票后明显是总公司已经入账了。要问的是我公司是不是还可以做到去年的账中去?
总公司是德国的,开的是形式发票

如果总公司已入帐,在记帐凭证中就有相对应的体现,总公司把发票的相关联次付给你公司,如其已入帐处理,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可能的情况是总公司没有入帐处理,至于你公司费用列支问题,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应在以前年度列支的费用,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补提或补扣.建议由总机构报销相关费用,以后总机构采取其他方式取回垫支的费用.这样能避免了发生费用双方均不列支的问题.参考文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你们总公司已经入账了,发票应该已经装到凭证里了啊。我感觉你们还是应该挂到往来好些。06年的时候,总公司付款应该借的是其他应收款。你们把钱给他,账目冲平就完了。

首先你要检查总公司转来的发票是否是你公司曾发生的相关业务的正式发票,如是,说明总公司没有将你公司的相关费用入账,可能做在往来账中.会计调整也要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但税法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应在本年度税前扣除,不得结转下一年度扣除.

你不能做到去年的帐里了,你就在今年的帐里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