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得到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7:08:09
我在沈阳金杯汽车技校工厂实习工作(有薪)时,和同学甲嬉闹被汽车流水线零件割断右手食指肌腱。事后入院缝合,回家疗伤。在校上有保险,保险公司答应对医疗费报销。因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我向学校书面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学费及护理康复营养等费用5000元,学校来电否认我的赔偿要求,原因是嬉闹引起事故,责任全部由我和同学甲负责。如果从法律角度判断学校或工厂是否应该负有责任,应该赔付多少?

如果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的话,法院会根据造成事发的主要原因来判定事故的主因方,也就是你同学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了人身伤害,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并不是说学校会免责,因为事发地点在他们那里,在他这里实习,学校本身不但有教书育人的义务也承担一定的责任人的义务,必须要给于一定金额的赔偿,但是不一定会让伤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