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11:11
我于2005年6月结婚,一直住在我母亲家,后因家庭住房问题,把我母亲的房子卖掉了,卖了8.8万元,于2006年11月买下现在住房14.4万元,加装修2万元。中间差额7.6万元是我和我母亲借的钱,房子产权人名是我的,借的钱都是由我和我母亲的工资偿还,我老婆没拿钱偿还,现在已偿还2万元。现在我们要离婚,这个房子算共有财产吗?
谢谢各位啊 我想知道的更详细些啊 知道的能告诉下吗?先谢谢了

婚后的夫妻财产应属于共同财产。
照你的情况,你母亲卖房款8.8万元,应拿出事实依据,比如卖房的合同或契约等,以证明现在的新房有你母亲的出资。
然后再推算你、LP、母亲的比例。

碰到通情达理的人,大家心平气和好协商。我也听到过两个无不要脸的女人,为了婚后财产使尽手段欺诈。

这个比较麻烦。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母亲曾经出资可按出资比例占有 部分产权,否则,这个房子只能算你和你太太的共有财产了,因为房子产权人是你的名字。

这个还是比较麻烦的
你母亲要按买房的出资比例对相应房产比例占有
其他的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不是吧.你找个律师再问问.
我在报纸上看过一个和这个差不多的例子.

是共同财产,并且所承担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所以借了多少钱,一半由你老婆还.

婚后夫妻财产应该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