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贷款还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03:12
在20年前,我爸开了个厂,当时村委会给联系了3000元贷款,我爸进行了签认,后来破产了也没办破产。从贷款至今银行一直都是每年进行利息附加,转成本金,逐年增加,也就是“驴打滚”吧,在这期间我家也还了几次,合计有1万多,可没有一次付清过,所以现在还在每年转帐,由于是欠账没钱还,所以每次也都进行了签认,数目也是银行自己算的,现在又增加到2.5万了。请问银行这种做法是否合适?这种事情是否应该这么办?
利息收利息我是知道的,可利息加本金转为本金我想不太对吧?再则,当时办厂基本上属于村办工厂,我爸只是负责经营,相当于只是法人代表,破产后欠的钱由个人还我想也不太对吧?

银行本来就是这种算法啊。但不是你说的把利息转成本金,本金就是本金,只是利息如果你不还,利息要加收复息。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它也没错啊,借款利息本来该收,如果没收到,相当于又将这笔钱借给你了呀

银行做的肯定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主要是你当初借钱的时候应该考虑清楚,借钱最好马上在还款期内全部还上,要不....就会出现你现在的问题了.

银行有这种方式的,数目不大直接还了吧,很高利息的,因为它好像可以罚息,然后利息又收息,除了还钱,没什么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