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婚姻要不要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13:30
我有个朋友跟以前的妻子同居有二十一年了,可就是没领过结婚证,有个二十岁的儿子,现在两个人没感情了已经分开,他的前妻已经离家出走有一年多了,像这样的婚姻要不要去法院办理什么手续啊,要是现在他跟另外的人结婚登记的话算不算重婚啊。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为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所以后来和另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

不需要办理,没有证就不用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