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协调说不算就不算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18:14
被告欠我13万,我打官司,经法院协调还我8万,是分期还的,如有一期不还就要全部还,第一期是去年12月分。到现在一期多没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 法院竟说再协调只给6万 请问我怎么样把钱要回
(当时他还需要付诉讼费的,先在我打官司已经话了2万了)
他在我起诉前一个月 把房子转给了妻女
(如果拘留了15天 仍然不还怎么办)

现在不知道你所说的协调,是不是属于调解,如果是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那么就已经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是上面所所的情况,你也必要接受对方的和解,直接可以去银行查封账户,直接划帐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银行存款,可以拍卖其固定资产)。

直接起诉

要求就13万未还部分全部偿还......

如果对方有房子有车什么的,就坚决告,告到他自己找到你主动还钱,如果对方抱着拖的态度,就坚决拒绝调解,直接告......

还有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者承担诉讼费用的,他花2万多他活该...

不是的,如果已经签了调解,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院不执行,你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因为法院不执行而使不能执行了,还可以要求司法赔偿,最好,你去请个律师吧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