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的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03:39
比如低值易耗品,是不是有不同的摊销年限,望高手们详细解答.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

待摊费用是应该在1年之内摊销完的。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待摊费用的摊销并不是一回事。应该是有不同的期限的,摊销固定资产不也是区分不同年限吗?

按受益期分摊(包括以计入待摊费用的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最长不超过1年。

低值易耗品还有摊销年限的?五五摊销开来就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