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37:03
本公司目前与A有限公司(注册人为夫妻二人,法人是妻子)产生了债务问题,经法院审理,判决本公司胜诉,A公司应归还本公司所有欠款。而A公司以无偿还能力为由,始终拒不还款。但事实上,A公司法人同时另有B公司(法人为同一个人,注册人为夫妻二人和另一合伙人)在正常经营,法院却无法执行A和B公司财产,是因为公司法规定A公司是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能执行B公司财产,A公司是否钻法律空白点?!逃避债务?!逃避法律的惩罚?!A公司法人是否构成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各位有何高见,如何解决这个法律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

正言
2007.07.04

如果你的债权接近或大于A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对该公司破产清算,股东在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清算责任。

你如果有证据对方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可以申请法院否认独立法人人格,要求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参见:http://hi.baidu.com/gaoheng0526/blog/item/6fd6982a91d63a99023bf684.html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是A公司确实因为经营不善造成的债务无法还清,诈骗罪主观方面要件不成立,则不构成此罪。)

本罪的客观方面,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在你们之间债务产生存在期间,A公司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事实则可以告他。)

你刚才说A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B公司法人代表,这个你们公司管不了,只要是通过正常途径申请的法人,都是合法的。

不过可以申请A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法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附条件、附期限债权的债权人是否具有破产申请权。
这应与破产原因联系起来。如果破产申请的原因是“债务超过,”则付条件、付期限的债权人有破产申请权。因为“债务超过”意味着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少于其负债,使得现实的已然债权与将来的或然债权以及已经到期的债权均不能得到清偿成为客观事实,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