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法律》中的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52:46
最近看美剧《波士顿法律》,为什么有几集里的案件不是陪审团投票,而直接是法官来决定谁胜诉呢...好糊涂啊,有没有专业人世来详细给我解释一下英美法系的这个问题啊~
但是我看一些书上说英美法系中的法官就是主持、监督和提醒的作用啊,他确实可以驳回陪审团的判决,但是不经过陪审团而直接宣判貌似是没有的啊。
额,那朋友可不可以说一下什么时候不用陪审团投票法官直接判,什么时候有陪审团来判啊?从电视剧里完全看不出规律。

英美法系并不是都是由陪审团投票判案阿,否则要法官作什么?只有有些案件才有陪审团参加,而且如果法官认为陪审团的决定不适当也可以不采纳。英美法系最重要的是法官而不是陪审团。

只好说你看的书是胡扯。英美法系里法官权力非常大,比大陆法系的法官要强势的多,甚至可以直接通过判例立法,要依你看的书上说的那不就成橡皮图章了?

这个我也不清楚。一般小案件不需要陪审团。其他的到底什么时候使用陪审团我也不是很清楚。

这个我也不清楚。一般小案件不需要陪审团。其他的到底什么时候使用陪审团我也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