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2:37:04
我想问一下,如果户主把他的物业借给他朋友A居住,在A居住的的时候,因A的过失造成了煤气爆炸造成了火灾,造成了其他户主的人身和财产损失,A自己也在事故中死亡.后来该楼盘的开发商在稳定居民生活-为他们维修火灾的破坏.在开发商垫付维修费后,他起诉把物业借给A的该物业的业主要求被告付维修费用.
问题是,户主没有过错,他需要为他把物业借给朋友而承担责任吗!?

户主与他的朋友A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无偿还是有偿的?有偿的话户主就有责任.无偿的就没较大责任!不过如果A死了而且没有赔偿能力的话户主就要垫付..

无论是否有偿。他们的追偿顺序是这样的:物业向房主要维修费,房主再向A追要,找 不到A,只能房主承担,吃哑巴亏。

户主应该不用赔偿,他本人已经将业务转让,应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