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兄弟姊妹之间有扶养的义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07:33
《婚姻法》规定“兄弟姊妹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定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对于已经成年的兄弟姊妹,之间还存在扶养的义务吗?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非常明确是指的未成年的弟、妹。成年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属于社会保障问题,应当由民政部门解决。

可存在,可不存在

存在情况下:一方未成年,且无父母、祖父母等长辈.....

或者一方无任何劳动能力的,应该在自己能力允许的范围内互相扶助.....

不存在: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的,可以不承担这个抚养扶助责任...

1、是只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尽了抚养义务的。
2、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其例外是: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如果一方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没有子女和配偶,其他兄弟姐妹有抚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