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辅导期网上申报的附表二(进项税明细表)怎么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49:29
刚接手一家增值税辅导期企业,其网上申报的附表二(进项税明细表)不太会填。我们企业的情况是这样的:三月份认证不含税金额:42万,税额7.1万四月份认证不含税金额:57万,税额9.6万五月分认证不含税金额:81万,税额13.7万,比对成功42万,税额7.1万六月份认证不含税金额:18万,税额3.1万,比对成功52万,税额8.8万,有5万未比对成功。我在填六月份的进项税明细表时,先填的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专用发票:金额18万,税额3.1万。请问第23栏期初认证相符,未申报;25栏期末认证相符,未申报怎么填?

五月份报表
23栏:金额99万,税额16.7万
24栏:金额81万,税额13.7万
25栏:金额138万,税额23.3万
六月份报表
第1栏:金额52万,税额8.8万
第2栏:金额0万,税额0万
第3栏:金额52万,税额8.8万
假定5-11栏均无数字,
则第12栏:金额52万,税额8.8万
23栏:金额138万,税额23.3万
24栏:金额18万,税额3.1万
25栏:金额104万,税额17.6万
26栏:金额5万,税额:0.8万
35栏:金额18万,税额3.1万

附表二各栏次关系:
1=2+3
2=35-24
3=23+24-25
12=1+4+11
23=上期25
24=本期认证相符,按照税法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
25=至本期末,按照税法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的。
26=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税票中,不允许地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成本、资产等项目的专用发票。
35=认证子系统中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

另外你所说的不能生成数据与不能保存,是因为报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不平所致,数据无误应该能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