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8:21:39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主表12行吗?
我公司在10月初批准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9月份按小规模报税)在9月的记帐凭证上有暂估入库的商品,因此本月填增值税报表时,库存明细表应该怎样填写呢?期初数按上月数直接填写上吗?

辅导期的表与正式一般纳税人一样,主表上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及进货数、销售数都是根据附表自动带出来的。10月刚批准,如果有销售和进货就在附表中填。主表除了第27行“本期已交税额”要自己填已交数,其它行都不需要手工填,(不规模时交的税不要填)。

在9月的记帐凭证上有暂估入库的商品,因此本月填增值税报表时,就按账上的数填,没有暂估入库,你无法结转销售成本呢,也会虚增利润。
库存明细表就按账上数填。期初数按上月数直接填写上。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并抵扣)。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认证的当月填在附表二24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栏,次月收到比对结果(《稽核通知书》)后方可抵扣(《稽核通知书》一般在认证次月月末收到,特殊情况会更晚一些,但申报期内肯定能购收到,因此认证的次月必须抵扣),抵扣数额填在附表二第3行“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附表二第3行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2行“进项税额”栏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