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24:53
我在2006年9月份左右骑摩托车把一位老大爷撞了,因为我没有摩托车驾驶执照(但是有汽车驾驶执照),交通队说我负全责,现在快1年了,老大爷看病就花了我5、6万了,由于经济实在有限,前几天我们坐到一起谈的时候,老大爷说他自己去做了伤残鉴定,还要管我要二次手术的钱还有补偿!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快来帮帮我啊,如果打官司,我能不能不给钱或者少给钱啊????一般情况我要赔偿多少钱才可以啊?(右腿小腿骨折)
都需要支付什么费用?虽然我没有驾驶执照,但是老大爷违反了交通规则

人家的所以医药费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是肯定的,打官司也不可能不给钱,但是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赔偿方案,和相关证据,找律师看看是否合理。再决定是调解还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