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能扣半月工资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06:57
我一朋友迟到了一个小时,他公司居然要扣他半个月工资,这在劳动法里有相关明文禁止规定么?如果没有如何维权呢?是直接告他们公司呢还是再与单位周旋比较好?因为告的话,肯定对他的工作有较大波动,轻着给穿小鞋,重者开了。
急急急!各位大侠能说得详细些么?拜托了!

不能,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单位制定的考勤规定是单位的一项制度,但这种规定是单位单方面制定的,属于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劳动报酬。”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还需要强调的是,罚款后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如果按照你朋友单位这种扣工资的方式,岂不是迟到两次,工资就没了?!!
所以,单位的这种制度很明显是违法的,你朋友可以向动监察部门(设在劳动局内)投诉。

是不行的 自己看拉

是不行的 自己看拉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还是弱势群体,如果他打算离开这个单位,那就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吧;如果还想在原单位干,建议就认了吧。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合同法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便是有也是无效的(仲裁或法院判决)。它有违公平原则。要是告的话去仲裁委员会或去市政府劳动部门投诉。要是单位开他只要是签过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性赔偿金-不低于基本工资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详细参照《劳动法》
告还是不告看你自己决定。
不过本人建议要是但是收入不错,就忍了。要是钱本来就不多,就和他斗到底要他知道王法的王是怎么写的。

单位的规定有违法律规定,如果有约定的规章制度,当月工资不可以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