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直接扣税,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36:07
我们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直接从工资里将个人所得税扣,不给任何收据发票,这正常吗?税法哪一条可查呢?

工资直接扣税,是合法的

  你公司是扣缴义务人,在发工资的时候,直接从工资里将个人所得税扣,不给任何收据发票,这很正常的
  你公司
  将所扣税款上缴税务局时,税务局才给开一张总的税票.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本文拟针对企业经常出现的几种代扣代缴情况,指出如何计算扣缴的税款及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

  第一,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第二,企业为个人代付个人所得税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纳税义务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或部分由企业负担。这种情况通常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二是因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赔缴。这种情况是税法对未履行扣缴义务的一种“处罚”。企业除了赔缴税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滞纳金和罚款。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款本应由个人负担。企业代纳税人负担的税款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与之相适应,企业代负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全额调增应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收代缴,在报表中的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中体现.这是正常的.但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和方法及税率是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