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生育道德,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1:56:04

深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是从2002年开始建立的,效果如何呢?以保安区为例,去年以来,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免费筛查率达82.5%,成功制止了6例唐氏综合症患儿的出生。而罗湖区,自去年7月启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后,已查出了两例高危病例。深圳商报的报道说,“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让深圳缺陷儿出生率大为降低。

深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透露出什么信息呢?在我看来,深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透露的信息,让重回强制婚检老路的主张失去了凭借。

主张强制婚检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取消强制婚检之后缺陷婴儿出生率的上升。但暂且不说“缺陷婴儿出生率上升”是否有夸大的成份,新生儿缺陷与婚检与否有必然联系呢?深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干预”就是在已婚育龄夫妇怀孕的14周到21周期间进行的,而不是在他们结婚之前——婚姻与生育,分属两个范畴。

在我看来,结婚是两个人的事,而生孩子则是三个人或更多人甚至是社会的事。是否婚检,属于婚姻道德的范畴,从婚姻道德出发,婚姻的双方都应为对方负责,向对方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但婚姻到底是两人之间的“私事”,身体、健康状况则属于两人的私秘,那么强制婚检,则是对“私事”的干涉,是要用非“道德”手段对“道德”进行管制,其不适宜显而易见。取消强制婚检可说是权利时代的必然,而我们要明确的,是婚姻双方的相互义务,而非对社会的义务。

当然生孩子也属私事,但终究关涉到第三方,虽属私事,也就不再是两个人的事,这就是婚姻与生育的不同。也就是说,将婚检与新生儿缺陷连在一块,正是模糊了婚姻与生育之间的界限。婚姻有“婚姻道德”,如婚检;生育有“生育道德”,如怀孕前的生活习性、怀孕后的各种围保,作为父母,有责任孕育、诞生一个健康婴儿。

道德是可以提倡的而不可以强制的,所以不管是对婚姻道德还是对生育道德,政府与社会要做的,是宣传与提倡,是营造氛围与提供方便,而不能采取强制。浙江一些地方实行免费婚检并向登记双方发出婚检倡仪,使自愿婚检率达到60%以上,这些做法给出这样一个启示:当“自愿婚检”成为一种基本“婚姻道德”时,婚姻双方面对婚检,就如同对“你是否爱我”一样,没有理由回避。

而深圳“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透露的信息则给出了另一种启示:保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