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下学法律的朋友一个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4:15:03
我与单位签合同到今年年底,我有事不愿意继续没有接受做了,是不是要赔毁约金,我已经提前30天写了书面声明给用人单位,我合同上违约责任是这样写的: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清理和责任给予赔偿,如遇乙方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15日以上应承担违约金2000,合同期间一方受过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因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按用人单位为有关规定给予赔偿.我在工作的期间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不违反劳动法里的服务期中特殊待遇<住房车子,户口什么的>没有违反保密原则.问是不是要赔那个2000块钱啊

你没有擅自离岗,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你就可以走人了,因为你没有为这个公司工作的义务(除非续约),所以这个2000不用你赔的。除非你和单位的培训合同中明确规定培训后要过多少时间才能辞职的,那样是要承担培训费用的。

合同没到期间走人的话1、解除劳动合约即劳动合同,分为双方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形式,而单方解除又分为劳方单方解除和单位单方解除两种。
2、协议解除的,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发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不受前条十二个月的限制;比如有15年的工龄可以得到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无经济补偿金;但在试用期内的、单位强迫劳动的、单位没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和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5、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却单位没有支付的,除全额补发外,还要另加50%的额外补偿金;
5、克扣或者拖欠工资的,除补发全额工资外,还要另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经济补偿金;
6、如果属于工伤,则另有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被评上伤残等级的,还按伤残级别发给伤残补助金。
(上面的说的很清楚了~就不重复了)

唉!

应该有的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