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11:15
我姐姐开了个理发店,早上服务员都没来的时候,有个顾客自己打热水洗头,不小心用热水烧到了邻居家的小孩,留下了疤痕,邻居要起诉,我想咨询下,我姐姐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的话,是主要责任吗?
我想要详细的解释,谢谢,最好有条文的那种。

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不负责

不用负责任。
因为主要是那个顾客的问题,
自己的地点,如果别人造成意外,跟自己没有关系,就是顾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