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双方违约责任不平等的合同有效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08:57
我是北京的,和一个公司签了四年的合同,其中违约金一项是这么签的:
甲方非根据本合同规定辞退乙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被辞退当月基本工资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赔偿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月数乘以乙方离职前基本工资的违约金。

当甲方违约时候,他只赔偿我一个月工资,而我一旦违约,那么就要支付4年合同剩下时间的基本工资总和。(当我工作一年要辞职,那么我需赔偿3000*36=108000)我现在一个月工资是3000。

我想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为不平等条约,具有法律效应吗?急盼回复!
在此之前,单位对我有培训,而且关于培训费的赔偿有另外的规定,按5年算,每年递减20%,否则干一年的话那么培训费需要赔偿80%。

我的问题是,假如我工作一年辞职的话,除了赔偿80%的培训费外,还得赔偿108000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合理么?

补充:单位约定的违约金违法了劳动法,太高,是无效的.

  如果你提前三十日书面书面通知公司,那么,除了培训费,你什么都不用赔,如果你突然要走,除了培训费,最多赔一个月工资.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打电话去问一下,不要看回答的人是个”七级”就以为他的话可信.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要迷信合同.

  补充:如果你不到合同约定期限解除合同,培训费要适当补偿给公司.

  这个适当,包括,你已经为公司工作的时间为公司创造的价值要考虑进来,比如已经在培训后工作了一年,而合同四年,那么,你赔偿培训费用的4分之3即可.

  培训费用多少,由公司举证证明,你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明显高于市场价,请求按市场价补偿.

  如果单位没对你进行培训或其他投资,那么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种情况,你一分钱都不用补偿公司.

  公司跟你约定的赔偿办法是违反劳动法的,无效.

  如果单位对你进行了培训或其他投资,你要给单位适当补偿.

抱歉告诉您,有法律效力的。通常会适当降低赔偿金额,但是还是要赔的。
我和你情况一样。。。

楼上的回答太精彩了
但我有个疑问
比如我们有培训
违约金合同中规定的合同时间为3年
违约费用是个固定数
并没有说干了1年就走只用赔2/3

那么 真的离职 是否真的只用赔付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