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就这样让凶手逍遥法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08:17
12岁的小女孩被熟人强,暴后,由于害怕半个月后才敢说出来,去报案警察说,时间过太久没有证据了,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让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
现在那女孩已经被查出染上了性病,才12岁告有没法告哎.................

这也没有办法.又没有证据.事实就是这样啊,没有证据不可能随便找个人承认吧~~~~ 警察也不是神人.

楼上的,法律规范的是道德,道德不好,不是法律不好.

楼主,不好意思,养成习惯了,进门就要顶一下.
12岁应该可以去指认了吧,不过让女孩在去见一次凶犯又是对小女孩的一次侵害.法律上没有证据的话,还有媒体舆论,不要放弃,好人总比坏人多,总会有办法的.我会继续跟贴,希望楼主能讲的详细一点.

奥,我天,现在的世道呀,看看还有没有希望找到证据

认识的人,你打个电话问他为什么强奸你,然后录音,不认识就先报警。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 而且 你很想解决这一问题
先跟他来文的:做那个小女孩的思想工作,让她出来指认,你不一定要他去坐牢,有其他的办法:1如果那个人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你上电视台(电视台对这种事最感兴趣),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关键要有小女孩的真情流露,不一定让所有人认同你,但要造出舆论,让那个人时刻感到有人戳他脊梁骨,类似还有到他单位去,在他单位门口发传单(有点搞笑),总之,有的是办法,关键实施时别把自己搭进去。2 那人就是一混混,那就更简单了,找人把他阉了,砍一条腿等等(鉴于当地警察无能,不负责),当然,善后事物一定要做好,做他时尽量低调

我真希望楼主说的只是一个不存在的故事,有时法律也有无奈的时候,我现在能够理解严刑逼供对某些人还是有必要用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并早日解决,还受害人以及法律一个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