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递交法院了,法院也交给被告了,我现在想修改增加一些内容,还可以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03:41:29
我的劳动纠纷案子,起诉书交法院了,也交换完证据了,现在我想追加一些诉讼的请求,该怎么做呢?要重新起诉么还?

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1、劳动纠纷的诉讼请求应该与劳动仲裁一致,诉讼请求超过仲裁的,法院要审查超出部分是否与仲裁紧密联系,如果法院认为没有紧密联系,你只能把超出部分拿去先仲裁。如果仲裁的60天时效已过,那就没机会了。
2、劳动诉讼不存在撤诉后重新起诉的可能,一撤诉仲裁裁决就立即生效,除非你没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3、追加诉讼请求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而举证期限是在证据交换时届满。如果你在证据交换时提出要针对对方的证据重新举证重新要求举证期,在法院同意后,你可以在新举证期内追加诉讼请求。看样子你没有当场提出重新举证,最后一个机会也错过了。
4、除非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行使释明权,那你还有机会把不完整的请求补回来,但这种可能太小了。

民事诉讼法解释156条规定,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所以你的诉讼请求是可以的。

要有新的诉讼请求只能重新起诉了.追加只能追加对案子有利的新证据.至于请求即提出则不能更改.
而且法院有一事不再理原则,也就是一个事情判决结束后没有特别的、能改变判决结果的证据的话,则不再受理.
法院采用2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