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药费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23:42

经过多轮修改的新医改方案“两会”后将对外公布,其中大学生被纳入医保是一大亮点。多数高校里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扩招生则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方案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
大学生医保报销条件:
大学生在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应先到本院校内医疗机构就医。院校内无医疗机构的,可指定附近的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视作院校内医疗机构;大学生在院校选定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享受院校内医疗机构同等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
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转院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外伤治疗的还需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审核报销。在不同医院就医,要提供不同医院的(同上)材料;在同一医院按住院的不同时间(在未核销费用前,如出院后又进同一医院治疗的),也要提供同不同时期住院的(同上)材料;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
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处理: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我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报销时按上述的报销材料向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报销。(到非医保定点医院或诊所治疗,一律不能报销)
大学生医保住院及门诊大病的费用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1)大学生凭结算凭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应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大学生本人收取。
(2)定点医疗机构应按月汇总大学生的医疗费用,并根据大学生结算凭证、医疗项目、出院账单等资料,填写费用结算申报表,于每月1日至10日向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3)区县医保中心应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