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卖方中有一人缺席,由另一人代签字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09:25
大家好!本人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时,卖方本应到场三人,因为房产证上是三个人:分别是父亲、母亲、儿子的名字,但是母亲没有到场,父子两人拿着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前来签字,母亲的名字由父亲代签;同时,三人的身份证原件,交给中介复印,复印件由中介留存。请问,这份居间协议是否有效?如若协议无效,卖方违约,在正式合同签署当日,拒绝出售房屋,协议内的处罚条款,能否对卖家产生约束,处罚条件能否生效,本人所给付的定金,能否实现双倍返还?我应该如何申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1协议有效,以为你有足够的理由他们的代理行为
2如果违约,协议中的处罚条款既发挥作用
3处罚的标准看协议内容,能否实现双倍返还看协议.
4如果违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