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43:36
各位律师:

我想买一套2手房,跟卖房协商后的价格为12万,我要到银行贷款6万,现在银行的评估价是9万,银行要求我们买卖双方要签定一份交易价9万的交易合同,并要求买方在未拿到任何房款的情况下先出具一张首付款的收条,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银行才能发放6万的贷款。现在卖方不肯签这份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我自己想出以下几个办法:
1、到公证处去做12万元的合同的公证,请问这份公证过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跟9万的合同有冲突吗?(注:房管局备案的是9万元的合同)
2、到房管局办理6万元的二手房买卖房款监管,请问房产交易的总金额是填9万还是12万呢?(注:房管局备案的是9万元的合同,到时过户时签定的合同也是9万元的合同)
3、我向买方写一张3万元的借条,并公证。那即使是9万的合同成立,我也要给卖方12万,请问这样行吗?

以上几种方法哪种最好呢?请各位给意见,谢谢!

以上各条都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房主也不会同意你这么做.最好的方法是过户当日买方一次性支付给卖方除去买方所在银行申请的贷款额度之外的所有房款...

1要好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