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继承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38:28
我姨妈带着儿子(洋)改嫁到张家,婚前姨妈与张协商好:他百年之后将他的遗产(主要是房产)传给洋。现在姨妈听说并一得到确认:他在几年前曾从他的弟弟家过继了一子,虽没有实际行动,但双方签定了以村委会的某些干部为证人的文书。我想请问:1 那份文书有效吗?
2洋可以继承他的遗产吗?
3可得多少?

1、收养有效。

2、如果没有其他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洋可以继承张家的财产。

3、洋和继子还有姨妈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1、收养行为无效,如果行为是在《收养法》颁布之前,因为双方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因此收养行为无效。如果是在此后,未向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行为属于无效。
2、洋如果在母亲再婚时尚未成年且与继父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其就享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继父遗产的继承权。
3、如无遗嘱,遗产应当由全部第一顺序人共同平均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