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建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28:38
九几年时,父母在城里买了一块住宅地皮,由于当时没有太多资金,再考虑到盖的不是正房,所以在没有办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的情况下盖了几间房,而现在我们想拆掉老房盖楼,可是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去申请准建证!土地使用证如今还在卖主那里,我们只有一张购地凭据,现在我们去有关单位补办土地使用证,他们竟然说买卖土地属于犯法,而且不准私自建设房屋,我想请问各位高人一下:他们的说法是否属实?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我们的地皮是在规划局里准建的范围内的)还有的就是万一将来要拆迁这样什么都没有的话是否没有补助金?

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
如果土地使用证还在卖主手里,先要办理土地证过户。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但未经规划审批私自建房是违章的。
因为是90年代的违章,拆迁可以得到补偿,但要打一个折扣(如90%等)。
如果你现在拆了重建又没有规划审批,拆迁就不会有补偿了。